受处分人员

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黄希)
日期:2023-05-04

  经查,深圳雪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时任高级管理人员黄希应当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协会拟对作出纪律处分。 

  鉴于协会通过黄希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中登记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系,现公告送达协会《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中基协字〔2023131)。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黄希如对协会拟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辩申请,说明申辩的事实、理由和要求。如到期无异议,协会将作出正式的纪律处分决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附件: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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