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人员

纪律处分决定书送达公告(胡志芳)
日期:2022-12-23

经查,中商联合财富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其在协会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胡志芳应当承担责任,协会作出纪律处分。

鉴于协会通过胡志芳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中登记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系,现公告送达协会《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294)。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胡志芳如对协会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申请复核的事实、理由和要求。复核期间,本纪律处分决定继续执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附件:纪律处分决定书(胡志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