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人员

纪律处分决定书送达公告(刘妮)
日期:2022-12-21
     经查,广东华辉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刘妮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协会刘妮作出纪律处分。

鉴于通过协会所能取得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刘妮取得有效联系,现公告送达协会《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280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刘妮如对协会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在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申请复核的事实、理由和要求。复核期间,本纪律处分决定继续执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附件:纪律处分决定书(刘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