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人员

纪律处分决定书送达公告(张万平)
日期:2024-04-03
 经查,重庆先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先石)从事违规行为。张万平(以下简称被送达对象)作为重庆先石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协会已对其作出纪律处分。

鉴于通过被送达对象在协会登记的联系方式,协会已无法与之取得有效联系,现公告送达协会《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4〕80号)。当事人如对协会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复核的事实、理由和要求。复核期间,本纪律处分决定继续执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附件:纪律处分决定书(张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