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公私募投资管理人员兼任管理,提高公私募业务风险隔离要求,持续提升行业合规水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兼任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布。《兼任指引》经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26年6月12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
2.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修订说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6年6月8日
为贯彻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公私募投资管理人员兼任管理,提高公私募业务风险隔离要求,持续提升行业合规水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兼任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布。《兼任指引》经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26年6月12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
2.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修订说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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