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年会费 |
会费 |
维护权益、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调查研究、国际交流、行业自律 |
1.60万元:上一年度基金相关业务收入(备注)2亿元(含)以上的普通会员和联席会员; 2.20万元:上一年度基金相关业务收入1亿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的普通会员和联席会员; 3.10万元:上一年度基金相关业务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普通会员和联席会员; 4.2万元:上一年度基金相关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普通会员和联席会员,观察会员;特别会员(自愿缴纳)。 备注:基金相关业务收入指会员上年度营业收入或托管业务收入或销售业务收入或基金管理业务等收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章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 |
培训费 |
服务费 |
业务培训 |
1.面授培训: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类培训,原则上不收取培训费;合规及业务培训,会员单位按每人每天600-1300元标准收取培训费;与境外机构合作的培训,会员单位按每人每天1200-2500元的标准收取培训费。非会员单位在会员单位收费标准基础上浮40%-60%。 2.远程培训:10元/学时;当机构及团体一次性购买达1200学时,远程培训收费优惠为8元/学时。 自2022年起面授及直播培训收费减免至零;自2024年1月1日起,远程培训收费减免至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第14号令)、《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112号)、《关于基金销售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发〔2015〕11号)、《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7〕100号)、《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中基协字〔2018〕437号)、《关于调整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公告》(中基协字〔2019〕 339号)、《关于进一步调整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收费标准的公告》(中基协发〔2020〕2号)、《关于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23]453号) |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行业自律 |
61元/科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中基协发〔2015〕7号)、《关于调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中基协发〔202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