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瑞丰天利(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天利)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李保才、高欣、张成军涉嫌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协会拟对瑞丰天利、李保才、高欣、张成军作出纪律处分。
鉴于协会无法与瑞丰天利、李保才、高欣、张成军取得有效联系,现公告送达协会《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中基协字〔2024〕38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瑞丰天利、李保才、高欣如对协会拟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辩意见或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张成军如对协会拟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辩意见。如到期无异议,协会将作出正式的纪律处分决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附件: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瑞丰天利(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李保才、高欣、张成军)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