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机构

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瑞丰天利(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李保才、高欣、张成军)
日期:2024-03-15

经查,瑞丰天利(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天利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李保才、高欣、张成军涉嫌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协会拟对瑞丰天利李保才、高欣、张成军作出纪律处分。

鉴于协会无法与瑞丰天利李保才、高欣、张成军取得有效联系,现公告送达协会《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中基协字〔202438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瑞丰天利李保才、高欣如对协会拟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辩意见或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张成军如对协会拟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辩意见如到期无异议,协会将作出正式的纪律处分决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附件: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瑞丰天利(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李保才、高欣、张成军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