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基金从业考试的公平、公正环境,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操守,营造诚实守信的行业氛围,依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11月基金从业考试违纪人员及从业资格注册过程中发现的违纪人员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11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1年的处理;
二、对“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7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2年的处理;
三、对在从业人员注册核查过程中发现“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1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3年的处理;
以上所有违纪人员禁考期内不得报名参加基金从业考试、应知应会考核、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违纪情况及处理结果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通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从业考试违纪人员名单(2025年第1号)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