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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金从业考试违纪人员处理的公告 (2024年第1号)

日期:2024-03-26
 中基协发〔20241

 

为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基金从业考试的公平、公正环境,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操守,营造诚实守信的行业氛围,依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12月基金从业考试违纪人员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3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一年的处理;

二、对“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5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二年的处理;

三、对在从业人员注册核查过程中发现“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三年的处理

以上所有违纪人员禁考期内不得报名参加基金从业考试、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违纪情况及处理结果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通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从业考试违纪人员名单(2024年第1号)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42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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