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刘祎(以下简称被送达对象)于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担任深圳华康粤海投资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因涉嫌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协会拟对其作出纪律处分。
鉴于通过被送达对象在协会登记的联系方式,协会已无法与之取得有效联系,现公告送达协会《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中基协字〔2024〕34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被送达对象如对协会拟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辩申请,说明申辩的事实、理由和要求。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协会将作出正式的纪律处分决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附件: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刘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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