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人员

纪律处分决定书送达公告(李祥)
日期:2022-01-13
    经查,深圳市融泰汇通投资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李祥从事违规行为,协会已对李祥作出纪律处分。
  鉴于通过协会所能取得的联系方式无法与李祥取得有效联系,现公告送达协会《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1〕123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李祥如对协会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申请复核的事实、理由和要求。复核期间,本纪律处分决定继续执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