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机构

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孙祺、张鑫)
日期:2020-01-09

经查,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孙祺、合规风控负责人张鑫(以下合称被送达对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协会拟对被送达对象作出纪律处分。

鉴于协会通过被送达对象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中登记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系,现公告送达协会《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中基协字〔20203)。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被送达对象如对协会拟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可在202025日前向协会提出听证要求或书面申辩申请,说明听证或申辩的事实、理由和要求;孙祺、张鑫可在2020123日前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辩申请,说明申辩的事实、理由和要求。如无异议或未按时提出申请,协会将作出正式的纪律处分决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9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部。

特此公告。

 

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孙祺、张鑫)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