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字〔2025〕335号
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部署,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选取和使用,完善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细则》),现就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箱:tax@amac.org.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操作细则》提出宝贵意见,协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附件: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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