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于4月22日举办了第十三期“晚间沙龙”,邀请到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吕红女士就“外资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事务”这一主题进行演讲,现场共60余人参与此次晚间沙龙。
吕红女士主要以QDLP、QDIE、QFLP为例,介绍了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相关法律实务的问题。她指出目前境外机构基本上都是采取QFII、RQFII或者沪港通方式参与中国市场,而沪港通的推出,对QFII、RQFII有一定影响。她提示大家注意QFII和RQFII合并的问题,当RQFII与QFII流动性趋于一致时,外资就会进行全球策略调整。
吕红女士指出QFLP制度主要解决外资进入中国的问题,QDLP、QDIE制度则是解决中国资金投到海外问题。她分析,过去海外资金到中国进行结汇不能进行投资,但现在则没有限制,例如PE基金,结汇可以进行PE投资。所以在未来,海外资金可以通过PE基金方式投资进入中国。
会上,参会人员就外资界定、QDIE额度管理和具体执行标准等问题与吕红女士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