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为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运营,2021年9月协会建立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案例公示机制并发布首批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有效提升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效率及透明度。
近期,协会结合备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梳理第三批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内容。第三批案例包括投资者不具备实缴出资能力、“借道”私募基金进行监管套利、与“黑中介”联合开展违规业务共三种情形。每个案例配套具体情形描述及分析,通过对具体案例的直观描述和针对性分析,阐明现有规则的制定背景、相关考量、适用情形,使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快速、浅显地理解现行要求。
下一步,协会将持续关注备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适时更新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第一时间向私募行业传递监管自律导向,促进私募行业更好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2022年第2期 总第3期)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