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经营机构处理公告

关于注销武汉巨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3-03-31

中基协〔202393


           2018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相关规定现有武汉巨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机构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

协会将注销该8机构的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协会提醒投资者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合规情况,谨慎做出基金投资决策,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相关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会将继续秉持“扶优限劣”基本方针,不断完善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信息记录机制,促进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不能持续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的注销机构名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331  

 

 

 

 

 

附件

不能持续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的注销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编码

通知发送日期

武汉巨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P1016197

2022/10/24

浙江大家祥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P1017964

2022/8/22

北京乐视文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P1005242

2022/5/27

宽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P1009127

2022/8/22

新川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P1064728

2019/12/18

国信国投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P1015887

2022/8/22

嘉兴暖流慧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P1020724

2022/8/22

暖流嘉信创业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P1028433

20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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