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机构

纪律处分决定书送达公告(深圳前海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3

  经查,深圳前海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送达对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协会已对被送达对象作出纪律处分。
鉴于通过协会所能取得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被送达对象取得有效联系,现公告送达协会《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22〕15号)。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被送达对象如对协会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申请复核的事实、理由和要求。复核期间,本纪律处分决定继续执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附件:纪律处分决定书(深圳前海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