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备案核查

私募资管业务办理相关业务简易备案核查
时间:2019-10-08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私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适用简易备案核查程序: 

  一、 产品存续期限介于3个月至10年之间; 

  二、 产品结构简单、清晰,不属于结构化产品、FOF产品、MOM产品,未聘请投资顾问; 

  三、 投资范围明确且全部投资于标准化资产,不涉及员工持股计划; 

  四、 投资境内标的资产,不涉及以QDIIQDLPQDIE等方式进行境外投资; 

  五、 产品开放频率不涉及每个交易日开放; 

  六、 产品估值遵循公允价值计量,不涉及摊余成本计量; 

  七、 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恢复开展私募资管业务已满6个月。 

  本清单依据监管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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