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崭新一页。在中国证监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以守护投资者的幸福线、筑牢基金行业生命线为目标,持续提升投资者服务水平,防范和化解基金行业风险,不断加强完善自律管理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投诉处理各项工作。
一、2017年投诉处理总体情况
回顾2017年,协会通过私募地图、投诉邮箱、来信来访、中国证监会12386热线等各类渠道,共收到投诉信息2090件,较2016年增长了43.7%,被投诉机构1070余家。简单、便捷的私募地图、电子邮件投诉功能成为了投资者反映问题的主要途径,占投诉总量的80%。同时,协会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接待场所,来访反映问题和政策咨询的投资者不断增多,协会全年共接待来访人员600余名,妥善处置了中源诚信、平安天鸿、深圳同盈、湖北中农高科、华夏恒业等多起投资者群访事件,耐心解答投资者在维权中遇到的问题,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协会建议投资者尽快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协会从移送案件线索、协助执法查询、推动调解或和解等不同角度,帮助投资者推进案件处理进程。
在投诉中,涉及私募基金业务的占比90%,其中,私募证券45%,私募股权(含创投)48%,在被投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80%不是协会会员。另外,投资者投诉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资管计划未能按期兑付等情况,相较2016年明显增多,同时,在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出现风险后,除向产品管理人追责外,投资者投诉托管方、销售方、投资顾问等基金服务机构的情况也在不断增加。
2015年以来,为了及时解决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会不断加大服务资源投入,升级私募地图在线投诉平台,完善投诉办理工作流程,加强行业风险监测,投诉处理办结率得到有效提升。2017年,协会的投诉事项处理办结率为67%,较2016年提高17%。2017年,协会进一步拓宽了投诉纠纷多元化解渠道,通过调解、促成和解等不同方式,帮助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9.7亿元。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中,协会不断加强和公益机构投服中心的密切协作,从投诉中选取典型案件,加大专业调解和诉讼支持力度,共同探索和实践保护投资者的新模式。在协会的协调下,投服中心以支持诉讼方式协助投资者陆续对涉嫌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提起民事诉讼,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同时,为了保障调解协议执行效力,协会与金融街法庭和基金业法庭建立了对口联系,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成功为金额达3.7亿元的调解协议办理了司法确认,从而保障了协议的履约效力,减少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二、投诉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投诉中反映的情况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呼声,是社会公众对于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的期待,集中反映了基金行业潜在的风险,明确了协会日常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在投诉中,以下主要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以“私募基金”名义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处理投诉中发现,不少机构假借“私募基金”名义,从事的业务本质上不属于私募基金,甚至涉嫌违法犯罪,这不仅损害了基金行业声誉,侵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也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稳定。私募基金的典型特征是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不保本保收益,有高风险性,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金,对于投资者的投资经验、资产实力、风险承受能力等都有要求,起投金额较高,比如个人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一般不得低于100万元,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应当依法在协会办理登记备案。有的机构虽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名义登记,但其业务活动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发行的产品不向协会备案或仅个别备案,有的“1万”、“5万”、“10万”起投,以短期、高息利诱社会公众投资,比如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青岛力鼎投资有限公司;有的组织传销活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比如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的非法发售“原始股”并承诺回购,比如昌龙运通(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的通过微信、电话等推荐股票、期货投资,这些业务实质属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另外,有的兼营P2P等非私募基金业务引发兑付风险,比如中农高科(湖北)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是机构登记信息不真实。真实、有效的登记信息是投资者了解机构及其相关负责人员的重要途径。2017年,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登记信息不实情况较为突出,占投诉总量的35%。现行规定对于私募高管人员有明确的任职经历、从业资格、执业人数等要求,有的机构为了完成登记备案寻找有资质的外部人员“挂靠”,甚至冒用他人基金从业资格,有的机构在高管离职后长期占用其任职资格,或在离职人员反复要求下,仍不配合办理信息变更,引发了不少纠纷,影响了登记信息的可信度。
三是个别私募基金或资管计划由于所投项目资金流动性不足、产品净值断崖式下跌等原因,与投资者产生纠纷。比如,某知名PE公司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发行资管计划专门投资于该公司旗下PE投资的在股转公司挂牌的企业,产品封闭期结束后,净值跌幅呈断崖式下跌,投资者蒙受较大损失,投资者质疑管理人在资金募集和产品运作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保本保收益、信息披露不充分、关联交易等违规问题。
四是产品运作中的不规范情形。在募集阶段,有的机构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群发短信、随机拨打电话等方式进行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有的冒用知名机构的名义,或是谎称能以内部价、折扣价等参与上市公司定增项目;有的虚构投资标的、欺骗投资者,有的承诺向客户返佣,有的隐瞒或不如实披露所投项目的高风险性等。在投资和管理阶段,有的前期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由于实际投资情况明显不符而引发纠纷;有的投资标的和基金合同、宣传资料不符,或未经投资者同意,擅自变更投资范围,有的未按照约定止损导致投资者损失扩大。比如,北京大白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多名投资者投诉擅自变更合同投资标的、进行虚假宣传、未按约定披露产品净值等。有的机构假称资金在知名金融机构托管,实际并未托管,罔顾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比如重庆盛云穆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外,有的机构被举报高管履历信息造假、违规兼职、涉嫌利益输送以及操纵证券市场等。
五是机构存在异常经营或不诚信情形。有的私募机构以及相关负责人被多次列入失信名单,比如华夏恒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淮北市倚天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飞因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多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的机构“人去楼空”、负责人失联跑路,比如,深圳前海旗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的机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相关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比如中源诚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的被金融监管部门行进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比如,上海善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马永威由于操纵证券市场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并移交公安部门,其关联机构上海务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协会列入失联名单。另外,有的机构被举报从事“倒壳”活动。
六是基金服务机构未尽相应职责。有的基金销售机构对于其营业网点的销售人员管理不当,未能及时发现或纵容理财经理向老年投资者销售“飞单”和高风险产品,致使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有的托管机构在合同管理、资金安全、监督投资运作、净值复核等方面,未能充分履行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存在履职不够勤勉等问题。不少基金托管、销售等服务机构由于履职不当,在基金管理人发生风险事件后,往往牵涉到相关投诉纠纷中。
七是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未能勤勉尽责。有的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帮助私募机构出具虚假法律文件,骗取协会登记备案,有的成为了私募“倒壳”的帮凶,有的进行尽职调查时从未前往现场实地查看,也未调阅原始档案文件,致使自身也遭蒙蔽,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基金行业底线,也损害了法律从业道德和执业操守。
三、坚持风险导向,以法治引领行业发展
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上,协会坚持风险导向,不断完善自律规则体系,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服务水平,以法治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守护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和财产安全,筑牢基金行业的生命线。
一是不断完善行业规则和工作机制。2017年,针对业务发展中发现的问题,协会陆续推出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逐步明确了私募申请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强化了律师事务所的履职责任。2017年12月,协会向社会公布了73家不予登记的私募申请机构名单及其原因,并公示了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进一步加强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约束。结合日常风险监测情况,协会委托了2家专业机构对于10家涉嫌出具法律意见书未能勤勉尽责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专项核查。由于目前会员和非会员的风险程度不同,被投诉的机构绝大多数不是协会会员,协会立足实际,进一步规范了入会程序和条件,明确了实施会员和非会员差异化管理的工作思路。2018年3月,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引导私募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强化会员自律约束机制,建立异常机构快速处理机制,健全对于专业机构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近期风险高发的私募基金托管、销售业务等,协会多次约谈并提醒行业机构,组织研讨、细化业务规则,为下一步行业标准的统一和完善打下基础。此外,为了解决私募高管离职信息变更不及时,协会在原有公司主动变更的基础上,新增了离职高管在符合条件前提下申请强制变更的功能,有效地解决了纠纷,确保登记备案信息真实准确性。
二是持续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截至2018年3月,协会公布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共326家,92家机构被注销登记,9家机构自行申请注销登记,其中,失联线索来自投诉信息的占比80%。2015年以来,协会共对52家机构采取撤销管理人登记、取消会员资格等纪律处分措施,对23名从业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协会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均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中。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的要求,协会对于246家机构采取了暂停备案的自律管理措施。此外,为了提高处理时效,加大处理力度,协会不断完善处理程序,确保公正、公开。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的10家私募机构,协会发布公告要求限期提交法律意见书,逾期将予以注销登记;对于地方证监局通报的违法违规确已查实的私募机构,协会发布公告后及时注销登记。
三是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打击非法私募活动。目前,协会进行了系统改造升级,建立了便捷的执法查询流程,向公安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等依法提供涉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登记备案信息,严厉打击非法私募活动。2017年,协会共处理执法查询事项135件,涉及非法私募业务的占比96%,涉及各类查询机构378家、产品1571只,帮助投资者推动了案件的调查处理进程。
四是丰富投资者教育内容,制作专题投教宣传片。为增强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协会从投诉案件中选取了典型案例,制作了投教专题片《守护财富行动远离投资陷阱》,在2018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正式向社会发布,警示投资者远离非法私募和投资陷阱。
基金行业是资本市场金融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幸福生活紧密相关,新时代对于基金行业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新挑战,在基金行业发展的新征程上,协会将继续肩负着投资者的信任和行业的重托,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推动投诉处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