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持续加强信用积累,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自律规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工作规则适用于依法在协会登记,并已成为协会会员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第三条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以下简称“信用信息报告”),是基于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合法合规情况及其向协会报送的登记备案、信息披露及从业人员信息等客观、动态事实,从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透明度等主要维度以及投资风格方面持续记录会员展业过程中的信用信息情况。相关具体指标及定义见附件1。
第四条 信用信息报告的主要目标是:
(一)持续、动态积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记录,带动行业以信用立身,实现行业信用自治。
(二)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自觉提升合规风控能力和水平。
(三)促进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提升经营管理的稳定度、透明度和投资运作的专业度。
(四)引导行业相关合作机构关注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的信用记录。
(五)为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政府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第五条 协会成立专家小组,本着依法合规、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信用信息报告的制定、组织实施和修订完善等工作。专家小组由中国证监会、协会、私募基金相关专委会、第三方评价机构、托管机构、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专家学者等方面代表组成。
第六条 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的重大修订及完善,须经专家小组建议、会长办公会审议、并报协会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在开展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过程中,具体指标及定义的调整经专家小组建议,由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 信用信息报告每季度更新一次,将分别以表格或者雷达图等形式展示(见附件2)。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可在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的“会员信用信息报告”模块,查阅或打印本会员各期的信用信息报告。
第八条 信用信息报告的运用必须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规定。
第九条 信用信息报告不构成对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投资管理能力、未来持续合规经营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信用信息报告一对一地提供给相关合作机构。未经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同意,相关合作机构不得擅自使用该会员的信用信息报告。经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授权同意,协会可以面向相关合作机构提供该会员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服务。
第十条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应按照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报送登记备案、信息披露及从业人员信息。对于隐瞒事项或者报送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以及直接或间接地公开发布信用信息报告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协会将在一定期限内暂停提供该会员的信用信息报告,同时依据规定对该会员及其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关自律措施。
第十一条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对本会员信用信息报告结果有疑问的,在当期信用信息报告发送之日起1个月内可向协会提出书面查询申请,协会在收到查询申请后将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 本工作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工作规则解释权归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附件1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
指标及定义
(一)一性三度(23项指标)
维度 |
序号 |
具体指标 |
内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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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 |
1 |
近一年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管理人及其私募基金信息更新的比率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近一年未按时报送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等信息更新及信息披露的次数与应报送次数的比率 2.说明: 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一个自然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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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近一年管理人的事中监测违规违纪次数 |
1.定义:指考察期末协会对管理人近一年的事中监测情况,包括管理人失联、不配合检查、被有效投诉或举报、因异常经营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被纳入自律核查、被监管部门或自律机构提示风险及违规违纪事项的总次数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一个自然年度 B.失联事项指管理人被协会公示在“失联机构”名单中,每次公示计失联一次;相关管理人被撤销公示的,停止计入 C.不配合检查指故意未按照协会例行检查要求进行配合 D.被有效投诉或举报事项指协会就管理人的相关投诉或者举报事宜已启动处理程序但未完全办结的情形 E.因异常经营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或主要出资人出现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续符合登记规定时,需要向协会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情况 F.被纳入自律核查指协会在日常监测、投诉办理等流程中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涉嫌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并进行核实、调查的过程;相关核查程序完毕后,停止计入 G.被监管部门和自律机构提示风险及违规违纪事项指被证监会系统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通报的风险和违规情况,以及协会在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核查中发现的风险和违纪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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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近三年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受到自律处分的次数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协会及其他自律组织自律处分的次数总和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三个自然年度 B.从业人员指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填报的在职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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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三年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次数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部门行政监管措施的次数总和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三个自然年度 B.实际控制人指在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填报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是指在AMBERS系统勾选为控股股东的出资人;从业人员指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里面填报的在职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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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近三年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的次数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相关单位行政处罚以及市场禁入的次数总和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三个自然年度 B.实际控制人指在AMBERS系统填报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是指在AMBERS系统勾选为控股股东的出资人;从业人员指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填报的在职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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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度 |
6 |
管理人展业年限 |
1.定义:指管理人管理的首只已备案私募基金(含清算)的成立日期至考察期末的年限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如首只已备案私募基金的成立日期早于管理人的成立日期,按照管理人成立日期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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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近一年平均管理基金规模 |
(1)近一年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平均规模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近一年四个季度末所管理私募基金的平均规模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近一年某一季度末的管理基金规模,以相应季度末在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中所填报的期末净资产为准,其中,如考察期末未更新相关基金运行表,该值为0 C.平均规模=四个季度末管理基金规模加总/4;登记不满一年的,该数据不显示 D.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是以协会AMBERS系统中产品备案时勾选的基金业务类型为依据进行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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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一年管理创业投资基金平均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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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一年管理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平均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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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规模 |
(1)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模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规模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规模,以考察期末成立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在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中所填报的期末净资产为准,如考察期末未更新相关基金运行表,该值为0 D.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是以协会AMBERS系统中产品备案时勾选的基金业务类型为依据进行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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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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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管理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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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平均存续期限 |
(1)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平均存续期限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平均基金存续期限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存续期限,以考察期末填报的成立满三年及以上的基金存续期限为准。其中,基金存续期=基金到期日-基金成立日,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平均存续期限=已成立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存续期限总和/运行满三年及以上基金总只数 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是以协会AMBERS系统中产品备案时选择的基金业务类型为依据进行划分 D.基金到期日一般是私募基金在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中所填报的基金到期日,如该基金为永续型基金或者未填写基金到期日,按照考察期末时点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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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平均存续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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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平均存续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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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度 |
10 |
近三年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发生变更次数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近三年发生变更的总次数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三个年度 B.实际控制人指在AMBERS系统填报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是指在AMBERS系统勾选为控股股东的出资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是指在AMBERS系统中填报的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高管人员 C.如果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由a变更为b,再变更为a,算作变更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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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近一年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投资经理(关键人士)的离职率 |
1.定义:指考察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基金关键人士的离职人数与考察期末总人数的比率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一个年度 B.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AMBERS系统中填报的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的高管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兼职的,每位兼职人员只计算0.5人次 C.关键人士是指在基金募集、项目获取、投资决策、增值服务、投资退出等重要环节发挥关键性作用、且在基金合同关键人条款中约定的核心团队成员,在AMBERS系统中填报为基金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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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度 |
12 |
近三年投资标的数量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近三年累计投资项目的数量总和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三个年度 B.不同基金投资同一个项目时,不去重,投资项目数量按累计数量合并计算,FOF类基金只计算直接投资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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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近三年投资金额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近三年累计投资项目的金额总和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三个年度 B.投资金额按基金累计投资本金合并计算,FOF类基金只计算直接投资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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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专业机构投资者数量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中,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数量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专业机构投资者指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财政资金,或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一)、(二)、(三)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的,限于满足组合投资、合规运作等条件的母基金,其中,母基金指在协会备案时产品类型勾选为母基金的私募股权投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 C.计算时仅计算第一层出资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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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专业机构投资者出资金额占比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中,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出资金额占所有出资人出资总金额的比例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专业机构投资者指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财政资金,或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一)、(二)、(三)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限于满足组合投资、合规运作等条件的母基金,其中,母基金指在协会备案时产品类型勾选为母基金的私募股权投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 C.出资金额指基金的实缴规模,如是契约型基金,出资金额是份额与单位净值的乘积;计算时仅计算第一层出资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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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度 |
16 |
近三年所投项目中具有董事\监事\高管席位的项目数量 |
1.定义:指近三年所投项目中,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在被投企业中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管席位的项目数量之和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三个年度 B.在被投企业中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管席位的相关情况以在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中所填报的信息为准,协会下一步将在相关基金运行表中完善相应的字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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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近三年所投项目中具有董事\监事\高管席位的项目金额 |
1.定义:指近三年所投项目中,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在被投企业中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管席位的项目投资本金之和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三个年度 B. 在被投企业中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管席位的相关情况以在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中填报的信息为准,协会下一步将在相关基金运行表中完善相应的字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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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管理人中持续维护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数量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中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且进行持续维护的人员总数量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季度末 B.从业资格:从业人员可通过参加协会组织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或者按照协会认可的其他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C.人员: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登记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名下的员工,如存在兼职情况的,只在主机构中统计从业人员情况 D.持续维护:在完成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后,每自然年度按规定完成后续职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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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在本管理人任职满三年的高级管理人员数量 |
1.定义:指考察期末在本管理人任职满三年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数量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AMBERS系统中填报的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的高管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兼职的,每位兼职人员只计算0.5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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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在本管理人任职满三年的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相关工作年限 |
1.定义:指考察期末在本管理人任职满三年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相关工作年限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AMBERS系统中填报的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的高管人员 C.相关工作年限:主要指在金融企业、政府部门、实体企业等单位工作的年限;平均相关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的高管相关工作年限总和/符合条件的高管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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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度 |
21 |
近一年信息披露报告完整填报的比率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近一年已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备份的信息披露报告数量与应备份的信息披露报告数量的比率 2.说明: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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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近一年信息披露报告及时填报的比率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近一年按时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备份的信息披露报告数量与应备份的信息披露报告数量的比率 2.说明: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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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私募基金托管比率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中,已托管私募基金数量与私募基金数量的比率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如考察期末无管理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该数值不显示,并标注为“无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 |
(二)投资风格(15项指标)
维度 |
序号 |
具体指标 |
内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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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风格 |
1 |
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平均行业数量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中,已投资项目涉及的平均行业数量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行业分类以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的划定为准,此分类是依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二级行业分类(共计26个行业) C.计算方式:投资项目所涉及行业数量/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只数。投资项目指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或者其所投子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当多个基金投向同一个项目或者多只子基金投资同一项目的情况都不去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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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所管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行业 |
(1)所管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投资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行业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总投资项目数量在10%及以上的行业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行业分类以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的划定为准,此分类是依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二级行业分类(共计26个行业) C.计算方式:某行业基金投资项目数量/基金所有投资项目总数*100%≥10%。投资项目指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或者其所投的子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当多个基金投向同一个项目或者多只子基金投资同一项目的情况都不去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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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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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总投资项目数量在10%及以上的行业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行业分类以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的划定为准,此分类是依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二级行业分类(共计26个行业) C.计算方式:某行业基金投资项目数量/基金所有投资项目总数*100%≥10%。投资项目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当多个基金投向同一个项目时不去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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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管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比在10%及以上的行业 |
(1)所管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投资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比在10%及以上的行业 |
1.定义: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投资项目总金额在10%及以上的行业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行业分类以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的划定为准,此分类是依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二级行业分类(共计26个行业) C.计算方式:某行业基金投资项目金额/基金所有投资项目总金额*100%≥10%。投资项目指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或者其所投的子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当多个基金投向同一个项目或者多只子基金投资同一项目的情况都不去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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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总投资金额在10%及以上的行业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投资项目总金额在10%及以上的行业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行业分类以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的划定为准,此分类是依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二级行业分类(共计26个行业) C.计算方式:某行业基金投资项目金额/基金所有投资项目总金额*100%≥10%。投资项目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当多个基金投向同一个项目时不去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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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风格 |
4 |
所管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
(1)所管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
1.定义: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总投资项目数量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2.说明: A. 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投资阶段是指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划定的六个投资阶段,包括种子期、起步期、扩张期、过渡期(成熟期)、重建期、已上市 C.计算方式:某投资阶段基金投资项目数量/基金所有投资项目总数*100%≥10%。投资项目指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或者其所投的子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且均只计算以股权形式投资的项目;当多个基金投向同一个项目或者多只子基金投资同一项目的情况都不去重;如同一基金多次投资一个项目,则按照第一次的投资阶段来计算 |
(2)所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总投资项目数量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投资阶段是指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划定的六个投资阶段,包括种子期、起步期、扩张期、过渡期(成熟期)、重建期、已上市 C.计算方式:某投资阶段基金投资项目数量/基金所有投资项目总数*100%≥10%。投资项目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且均只计算以股权形式投资的项目;当多个基金投向同一个项目时不去重;如同一基金多次投资一个项目,则按照第一次的投资阶段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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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所管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
(1)所管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
1.定义: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投资项目总金额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2.说明: A. 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投资阶段是指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划定的六个投资阶段,包括种子期、起步期、扩张期、过渡期(成熟期)、重建期、已上市 C.计算方式:某投资阶段基金投资项目金额/基金所有投资项目总金额*100%≥10%。投资项目指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或者私募基金所投的子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且均只计算以股权形式投资的项目;当多个基金投向同一个项目或者多只子基金投资同一项目的情况都不去重;如同一基金多次投资一个项目,则按照第一次投资的阶段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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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投资项目总金额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投资阶段是指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中划定的六个投资阶段,包括种子期、起步期、扩张期、过渡期(成熟期)、重建期、已上市 C.计算方式:某投资阶段基金投资项目金额/基金所有投资项目总金额*100%≥10%。投资项目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且均只计算以股权形式投资的项目;当多个基金投向同一个项目时不去重;如同一基金多次投资一个项目,则按照第一次投资的阶段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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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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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所管基金中投向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数量占比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中,投向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数量占基金所投资项目总数的比例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以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中所填报的数据为准。其中,中小企业指投资时企业职工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具体认定标准请查阅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科发火〔2016〕32号印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初创科技型企业应符合《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中的规定 C.计算方式:投向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项目数量/基金所投资项目总数*100%。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指私募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针对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投资项目指私募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或者私募基金所投的子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当多个基金投向同一个项目时不去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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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所管基金中投向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的金额占比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中,投向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金额占基金总投资金额的比例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以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中所填报的数据为准。其中,中小企业指投资时企业职工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具体认定标准请查阅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科发火〔2016〕32号印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初创科技型企业应符合《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中的规定 C.计算方式:投向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项目金额/基金所有投资项目总金额*100%。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指私募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针对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投资项目指私募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或者私募基金所投的子基金直接投向的项目;当多个基金投向同一个项目时不去重 |
||
8 |
投向单一标的的私募基金数量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投资单一项目或者单一资产管理产品的私募基金数量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投资单一项目或者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指在基金备案时AMBERS系统中填写“投资单一标的” |
||
9 |
投向单一标的的私募基金规模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投资单一项目或者单一资产管理产品的私募基金规模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投资单一项目或者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指在基金备案时AMBERS系统中填写“投资单一标的” |
||
10 |
已清算私募基金的数量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已清算私募基金数量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
||
投资 风格 |
11 |
已清算私募基金的累计规模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已清算私募基金累计管理规模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契约型私募基金规模指基金清算时的基金留存净资产与产品成立以来累计分红之和;公司型或合伙型私募基金规模指基金清算时的基金留存净资产与产品成立以来累计本金、收益分配之和 |
|
12 |
已退出的项目数量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直接投资的全部项目中,已经通过股权转让、被并购、IPO等方式实现退出的项目数量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一个年度 B.FOF类基金不适用于本指标 |
||
13 |
已退出的项目金额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直接投资的全部项目中,已经通过股权转让、被并购、IPO等方式实现退出的项目金额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考察期是从考察期末开始往前推算一个年度 B.FOF类基金不适用于本指标 |
||
14 |
所管基金中有外部负债融资的基金数量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中,有外部负债融资的基金数量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外部负债融资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在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所填写的基金负债情况,包括债券回购规模、融资规模、借款规模及其他融资规模;有外部负债融资指基金负债规模大于0 |
||
15 |
所管基金中外部负债融资金额占比 |
1.定义:指考察期末管理人管理的正私募基金中,基金外部负债融资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率 2.说明: A.考察期末指上一个季度末 B.外部融资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在AMBERS系统基金运行表所填写的基金负债情况,包括债券回购规模、融资规模、借款规模及其他融资规模 C.外部融资金额比率=(债券回购规模+融资规模+借款规模+其他融资规模)/考察期末管理基金总资产;如考察期末管理人未更新相关基金运行表,该值不显示 |
附件2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
结果展示方案(附样本案例)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结果将分别以表格和雷达图形式展示本会员每个指标所处行业区间位置水平,并辅以投资风格表格(仅展示具体数值)。
表格展示:
机构名称: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观察会员)
维度 |
序号 |
具体指标 |
数值 |
所处行业区间 |
行业中位数 |
合规性 |
1 |
近一年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管理人及其私募基金信息更新的比率 |
0% |
【90%,100%】 |
0次 |
2 |
近一年管理人的事中监测违规违纪次数 |
0次 |
【90%,100%】 |
0次 |
|
3 |
近三年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受到自律处分的次数 |
1次 |
【10%,20%】 |
0次 |
|
4 |
近三年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次数 |
0次 |
【90%,100%】 |
0次 |
|
5 |
近三年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的次数 |
0次 |
【90%,100%】 |
0次 |
|
稳定度 |
6 |
管理人展业年限 |
5年 |
【80%,90%】 |
4.5年 |
7 |
近一年平均管理基金规模 |
50亿元 |
【80%,90%】 |
15亿元 |
|
近一年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平均规模 |
10亿元 |
【20%,30%】 |
20亿元 |
||
近一年管理创业投资基金平均规模 |
40亿元 |
【80%,90%】 |
10亿元 |
||
近一年管理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平均规模 |
0亿元 |
【0%,10%】 |
0亿元 |
||
8 |
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规模 |
30亿元 |
【80%,90%】 |
10亿元 |
|
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模 |
10亿元 |
【20%,30%】 |
15亿元 |
||
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规模 |
25亿元 |
【80%,90%】 |
8亿元 |
||
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管理规模 |
0亿元 |
【0%,10%】 |
0亿元 |
||
9 |
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基金平均存续期限 |
8年 |
【90%,100%】 |
8年 |
|
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平均存续期限 |
5年 |
【60%,70%】 |
3年 |
||
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平均存续期限 |
11年 |
【90%,100%】 |
4年 |
||
运行满三年及以上的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平均存续期限 |
0年 |
【0%,10%】 |
0年 |
||
10 |
近三年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发生变更次数 |
0次 |
【90%,100%】 |
0次 |
|
11 |
近一年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投资经理(关键人士)的离职率 |
0% |
【90%,100%】 |
10% |
|
专业度 |
12 |
近三年投资标的数量 |
20个 |
【80%,90%】 |
10个 |
13 |
近三年投资金额 |
5亿元 |
【60%,70%】 |
0.9亿元 |
|
14 |
专业机构投资者数量 |
2个 |
【90%,100%】 |
0个 |
|
15 |
专业机构投资者出资金额占比 |
0.30% |
【90%,100%】 |
0.00% |
|
16 |
近三年所投项目中具有董事\监事\高管席位的项目数量 |
8个 |
【60%,70%】 |
2个 |
|
17 |
近三年所投项目中具有董事\监事\高管席位的项目金额 |
3亿元 |
【70%,80%】 |
0.5亿元 |
|
18 |
管理人中持续维护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数量 |
2个 |
【0%,10%】 |
2个 |
|
19 |
在本管理人任职满三年的高级管理人员数量 |
2个 |
【30%,40%】 |
1个 |
|
20 |
在本管理人任职满三年的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相关工作年限 |
12年 |
【90%,100%】 |
3年 |
|
透明度 |
21 |
近一年信息披露报告完整填报的比率 |
100% |
【90%,100%】 |
100% |
22 |
近一年信息披露报告及时填报的比率 |
100% |
【90%,100%】 |
100% |
|
23 |
私募基金托管比率 |
70% |
【80%,90%】 |
100% |
注1:如考察期末,该管理人无管理正在运作的基金,将予以特别提示。
注2:表格将列示本会员每个指标的具体数值、所处行业区间、行业中位数,其中区间间隔取10%。另,所提供样本案例数据仅供理解使用,并非行业真实情况,特此说明。
雷达图展示:
注:图中所有指标数值均是取对应的所处行业区间的中值。越靠近外围(100%),表示指标数值在行业越靠前。特别地,合规性指标发生次数、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发生变更次数以及近一年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投资经理(关键人士)的离职率越少,越靠近外围(100%)。
投资风格展示:
机构名称: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观察会员)投资风格表
序号 |
具体指标 |
数值 |
1 |
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所投资项目涉及的平均行业数量 |
10个 |
2 |
所管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行业 |
计算机、医疗物医药、医疗器械与服务、能源 |
所管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投资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行业 |
无FOF类基金 |
|
所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行业 |
计算机、医疗物医药、医疗器械与服务、能源 |
|
3 |
所管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比在10%及以上的行业 |
医疗物医药、医疗器械与服务、能源、计算机 |
所管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投资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比在10%及以上的行业 |
无FOF类基金 |
|
所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涉及的行业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总投资金额在10%及以上的行业 |
医疗物医药、医疗器械与服务、能源、计算机 |
|
4 |
所管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
成长期、重建期 |
所管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
无FOF类基金 |
|
所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数量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
成长期、重建期 |
|
5 |
所管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
重建期、成长期 |
所管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
无FOF类基金 |
|
所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已投项目涉及的投资阶段中,投资项目金额占比在10%及以上的投资阶段 |
重建期、成长期 |
|
6 |
所管基金中投向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数量占比 |
10% |
7 |
所管基金中投向中小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的金额占比 |
15% |
8 |
投向单一标的的私募基金数量 |
1只 |
9 |
投向单一标的的私募基金规模 |
5亿元 |
10 |
已清算私募基金的数量 |
1只 |
11 |
已清算私募基金的累计规模 |
20亿元 |
12 |
已退出的项目数量 |
20个 |
13 |
已退出的项目金额 |
30亿元 |
14 |
所管基金中有外部负债融资的基金数量 |
2只 |
15 |
所管基金中外部负债融资金额占比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