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的规范化管理,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完善多层次标准化建设工作,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章程》等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经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