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制度

关于调整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收费标准的公告【已废止】
时间:2018-08-24

关于调整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收费标准的公告【已废止】

中基协发〔2018〕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行业机构及个人负担,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调整远程培训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起,协会远程培训系统收费课程统一调整为15元/学时;当机构及团体一次性购买达1200学时,远程培训收费优惠为12元/学时,课程内容由机构或学员在已上线课程中按需选择。

  二、2018年9月1日前已生成但尚未支付的订单可取消订单,并于9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重新购买。

  三、2018年9月1日前已完成支付的订单将不能进行价格调整,不做退费处理。

  咨询电话:021-61948893。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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