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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贯彻落实《基金法》建设行业自律文化 全面推进有社会公信的现代资产管理行业建设
时间:2016-12-08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 洪磊

各位大会代表: 

  现在,我代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向大会报告本届理事会的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

  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成立。四年来,协会在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的指导和理事会领导下,牢牢把握现代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大趋势,紧紧抓住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改革机遇,秉承“自律、服务、创新”宗旨,切实履行《基金法》和协会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及证监会委托的相关职能,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突出党委对协会工作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确保协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从严治会,励精图治,全面提升会员服务能力与自律管理水平,全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四年来行业格局发生显著变化 

  (一)协会自律管理下的资产管理业务蓬勃发展,已占全社会资产管理总量的半壁江山。 

  协会现有各类会员2529家,包括普通会员610家,联席会员231家,观察会员1590家,特别会员98家,非会员登记备案机构15000余家。截至2016年11月13日,协会自律管理下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达50.07万亿元,与2012年底相比增长595%,占全社会各类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的比例达50.5%,与2012年底相比提高20个百分点。公募基金从业人员达到3.1万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达到27.8万人,已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人员98.7万人,已通过基金销售从业资格考试人员22.4万人。

  (二)公募基金产品和公司治理结构发生积极变化,继续引领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标杆。 

  一是公募基金产品类型和投资标的不断丰富,以传统股票、混合、债券和货币基金为基础,通过试点创新将未上市股权、黄金现货合约、商品期货合约、商业物业纳入公募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日益多元化。二是基金管理公司业务能力不断拓展,养老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断拓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三是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更加多元、包容,除传统由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和银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外,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陆续开展公募基金业务,专业人士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也积极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四是公募基金行业治理不断深化,专业人士持股、事业部制、薪酬递延等激励约束机制从探索到逐步发展。五是公募基金恪守“卖者有责、买者自负”受托理财文化,坚持强制托管制度、每日估值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平交易制度,坚持严格监管,同时鼓励多元竞争,树立现代资产管理行业标杆。六是公募基金率先与互联网结合,成为普惠金融典范;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倡导绿色投资理念,发展社会责任投资,不断引领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新方向。截至2016年6月末,有兴业全球、汇丰晋信、富国等22家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绿色、低碳、环保方向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39只,总规模约343.7亿元。

  (三)私募基金纳入监管,实施自律管理,逐步形成推动长期资本形成的完整产业链。 

  截至2016年10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7271家,已备案私募基金42267只,实缴规模7.26万亿元;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8985家,已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4793只,实缴规模3.48万亿元。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有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218家,已备案创业投资基金2092只,实缴规模3254亿元,较2015年底分别增长44.5%和37.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并购基金共833只,管理规模4640亿元,较2015年末分别增长了156%和176%。

  私募投资基金从源头开始,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产业升级,通过不同阶段偏好的创业投资、并购投资,支持企业创建、起步、发展和重组重建,形成完整的资本支持链条。其中,创业投资基金运用其专业技能,介入到企业的运营之中,帮助企业建立有效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奠定长期发展根基。并购基金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资深管理层团队,通过整合优质资产,优化目标企业结构,推动目标企业战略调整,在细分市场实现产业延伸和优势互补,加速新技术的扩散和转移,创造交易双方都无法单独拥有的附加价值,推动生产要素提质增效,是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者。公私募基金协同发展,共同改善直接融资效率和长期资本形成能力。

  (四)证券系统内部证券基金期货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实现统一功能管理,全社会资产管理业务呈现功能管理新趋势。 

  各类资产管理业务按统一规则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截至2016年10月底,持牌金融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达到33.55万亿元,较2015年底增长35.8%。其中,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产品23355只,管理规模16.07万亿元,较2015年底增长35.1%;基金公司及子公司专户产品22429只,管理规模17.19万亿元,较2015年底增长35.4%;期货公司资管产品3398只,管理规模2760亿元,较2015年底增长159.4%。协会备案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数量505只,总规模达到5566.84亿元,较2015年底增长219%。

  有141家从事私募资产管理的银行、信托、保险机构或其控股机构主动在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产品备案规模4534.67亿元,部分机构已经成为协会会员,全社会资产管理业务呈现功能管理新趋势。

  (五)各类服务机构蓬勃发展,基础设施日益健全。 

  基金托管、销售、外包服务、评价等各类服务机构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10月底,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托管机构42家,基金销售机构381家,基金外包服务机构44家,基金评价机构10家,行业分工进一步细化,各归其位、各尽其责的专业化行业生态初步形成。基金管理、托管、销售、外包数据通过XBRL语言和中央数据交换与备份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为降低行业成本、确保基金资产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二、深化发展观,探索现代行业协会治理道路 

  (一)深化发展观,明确协会定位。 

  协会与行业同呼吸、共命运。现代资产管理行业必须从改革开放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出发,恪守行业本质,发挥专业能力,守正创新,为社会创造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在这一过程中,协会既是法律规范的贯彻执行者,也是行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推动者,协会的根本使命就是推动资产管理行业更好地把握社会发展趋势,服务于改革开放大局。

  协会是行业治理体系的有机环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改革方向,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整战略,五中全会通过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六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完整部署,构筑了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总体框架,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政策措施。简政放权和监管转型带来市场与政府关系的重构,一方面,市场活力迸发,在自我约束中创新发展;另一方面,政府依法施政,为市场行为建立标准和边界。

  协会肩负维护法律权威和行业自治双重责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基金法》设立,同时因协会《章程》获得会员让渡的权利,法定职责和会员让渡权利二者性质不同,范畴有别,因此对协会的要求也有所不同。经过4年来的探索,本届理事会确立了建设“市场欢迎、行业拥护、监管信赖、社会公信”的现代资产管理行业协会总目标,以及“问题驱动、行业导向、技术引领、法律保障、专业落实”二十字工作方针,在探索建设有社会公信的现代资产管理行业方面取得以下共识。

  一是自律守底线。行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明确的行为底线,协会也必须忠实履行法定责任,这是行业自律的渊源。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基金法》总则部分明确了协会的法律地位;第十章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纳入监管范围,明确了私募证券基金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第十二章奠定了协会工作机制的法律基础,明确了协会性质、入会要求及法定职责。此外,2013年6月,中央编办印发《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由证监会负责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督管理;2014年1月,证监会授权协会负责私募投资基金自律管理,并依法开展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工作;2014年7月,根据证监会授权,基金业协会承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资管产品备案及风险监测职能。《基金法》和监管规章是资产管理行业必须遵守的底线,不容无视和曲解。

  二是自律须主动。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监管他律是现代行业治理的三层内涵,其中,监管他律是企业必须遵守的底线要求,行业自律标准高于他律标准,既是弥补他律不足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企业自治的有力保障。协会坚持“法定授权必须为,章程授权积极为”的精神,将自律规则挺在法律规章的前面,主动实施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奠定行业社会公信的制度保障。

  三是自律为诚信。资产管理业与其他金融服务业的根本不同在于建立在信托关系之上,不受国家信用支持,不设保本保收益机制,行业发展完全依赖自身信誉和专业能力,因此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既是基金业的生命线,也是衡量基金管理人和全体从业者的最佳标尺。各类资产管理活动必须忠实于客户利益,恪守“卖者尽责”和“投资者利益至上”原则,构建稳固的信托关系,这既是资产管理行业公平正义的核心,也是《基金法》立法的基本原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一切自律活动均围绕建设行业信用、打造社会公信这一核心目标展开,推动从业者坚定不移地维护、累积自身信誉,忠实于投资者利益,推动市场回归应有的博弈环境和博弈秩序,杜绝劣币驱逐良币,为行业长治久安打造坚实基础环境。

  四是服务促发展。向行业提供政府无力做、机构不愿做而行业发展又不可或缺的公共产品与服务,是现代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责,也是价值所在。有效的自律管理、强健的诚信文化和健全的诚信体系是行业所需的最重要公共品,高效完备的登记备案、信息和信用披露以及友好的内外部政策环境是行业最为需要的公共服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从行业共同利益出发,努力提供从行业标准、人员培训、纠纷调解、基础研究、投资者教育到政策协调与推动等行业普遍需要的服务,以持续、深度服务解决行业发展难点,为行业营造创新发展新机会、新空间。

  (二)深化协会治理,打造多层有机行业治理生态。 

  随着协会职责调整和市场形势发展,基金行业参与主体和产品类型更加多样,潜在会员数量呈爆发式增长,给协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本届理事会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完善协会治理规则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召开会员大会临时会议完善协会最高权力机构运作模式,授权会员代表大会行使除协会章程修订以外的其他会员大会职权,明确由会员大会制定协会《章程》,会员代表大会制定《会员管理办法》和《会费管理办法》,理事会制定自律管理办法和规则指引,专业委员会制定细分领域行业公约,在民主选举和组织提名的基础上,形成会员权力逐级授权、分级履行、专业落实的有机治理体系,确保会员整体意志得到有效体现。

  丰富会员类别,完善会员管理模式。修订《会员管理办法》,增加观察类会员,为大量缺少历史信用记录的私募管理人参与协会治理提供现实路径,引导形成登记备案→观察会员→普通会员→专业委员会委员→理监事的会员发展路径预期。改进会费收缴模式,本着“收支平衡、勤俭办会、权利义务对等、区别行业不同机构”等原则,在精心评估和测算基础上,修订完成《会员会费收缴办法》。需要指出的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依《基金法》要求成立的、向全行业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向行业机构收取的会费不是“游说经费”,更不是行政性收费,而是维持协会职能的必要费用。提交本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会员会费收缴办法》从总体上下调了入会费标准,并建立会费标准临时调整机制,原则上在确保2年正常运营资金的安全边界下,可适当下调甚至免交会员会费;对经营困难的机构实行定向减免会费。

  发挥理事会核心治理作用。协会重大人事调整、财务预算和自律规则均提交理事会审议,保证了理事会对协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监督权。本届理事会共召开13次会议,进行29次书面表决,累计审议通过76项议案,包括29项行业自律规则、13项人事调整方案、14项财务预算方案、5项工作报告方案,15项自律治理体系构建,理事会核心治理功能更加公开、透明。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行业治理价值。力争将专业委员会打造成行业自治的专业智库,先后成立17个专业委员会,持续研究各细分领域的自律自治和发展问题,形成“多元、合作、包容、专业”的行业治理格局。

  建立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本着“开放包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尝试与其他地方性、专业性协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全面合作伙伴、普通合作伙伴等多层次合作关系,探索会员分层管理和行业自律的本地化管理。

  (三)深化内部管理,建设务实、高效、透明、清廉的行业协会。 

  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定党的领导,定期集体学习党内重要规章制度、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制定协会《党建工作规定》,坚持党风党纪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整改意见,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和协会党建议题均提交党委集体研究。4年中,共召开117次党委会,近2年来,召开涉及党建和“三重一大”议题的会议61次,其中涉及党建工作的会议28次。认真倾听会员和员工意见,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行业和员工难题,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协会党委按照中央和证监会党委部署,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各级干部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形成纪检监察办公室牵头,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廉政监察员三位一体的纪检干部队伍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纪委工作规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实施廉政监督卡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流程,在业务系统受理、审核等关键环节自动弹出窗口,向市场机构公示协会纪检要求及举报渠道,向审核人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廉政准则,将廉政工作要求嵌入业务工作流程中。加强日常管理,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严格执行礼品拒收、登记制度。加强专项活动,协会纪检办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业务开展专项核查,完成员工及其配偶股票账户清理,严格履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规定。

  优化人事制度,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充实人员,初步形成一只年轻、专业、有战斗力的员工队伍,协会员工平均年龄29.7岁,硕士以上学历占比67.1%。完善考核与薪酬体系,打破“论资排辈”,倡导踏实工作、凭能力胜出、靠实绩进步的考核用人导向,共劝退、解聘、开除5人;建立职务职级并行成长路径,明确职级晋升、破格提拔和降职降级条件,让想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舞台,形成积极向上、人尽其才、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推动公募基金完善行业治理,引领行业创新发展 

  (一)推进基金管理公司优化公司治理,致力于形成股东、公司、员工、持有人利益一致的行业环境。 

  开展公司治理与组织管理创新专题调研。2014至2015年连续开展基金管理公司治理专题调研和事业部制调研,向行业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治理调查情况的报告》、《基金管理公司事业部制实施情况调研报告》,推动行业完善公司治理和组织管理创新。

  推动基金管理公司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持续跟进行业专业人士持股情况,并就基金管理公司实施专业人士持股相关问题与财政部、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进行沟通。完成《关于推进基金管理公司优化激励约束机制的报告》,对目前基金行业激励约束机制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全面解决建议,并报送证监会。起草《关于推进基金管理公司优化激励约束机制的指引》,通过行业调研、组织会议等方式,征求行业多轮意见,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建立优化以重视人力资本价值、保护持有人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发展为出发点的良性激励约束机制。

  (二)推动公募基金建立全方位风险管理体系。 

  协会一直致力于推动公募基金行业建立全方位风险管理体系。在公司层面,于2014年发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会、管理层到全体员工全员参与风险管理。根据子公司发展情况,起草《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风险管理指引》,从公司层面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进行规范。在流动性风险管理层面,深入研究风险准备金使用及改进,分析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行业流动性风险,向证监会提交《关于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相关问题的建议》。在具体业务层面,发布《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压力测试指引》,多次组织行业进行压力测试,监测行业风险。在具体产品层面,密切关注分级基金、保本资金、债券违约、委外资金等行业风险问题,及时召集行业讨论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及解决建议。

  (三)引导行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展绿色投资。 

  成立以来,协会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演进,积极号召基金行业充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专题研究,2012年修订发布《基金管理公司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投票表决权工作指引》,积极推动、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行使上市公司投票表决权,配合证监会上市部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制度层面推动解决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难题。连续4年公开发布公募基金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与阿拉善生态基金会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展开深度合作,推进绿色金融发展。与央行绿金委、中证金融研究院共同举办“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协定(PRI)培训”,积极倡导行业发展绿色投资。连续两年向阿拉善生态基金会捐赠善款用于植树造林、防风固沙、改善生态,并成为阿拉善生态基金会的副会长单位。与阿拉善生态基金会共同举办“骆驼行走——公益长征”北京冲刺徒步活动,近百家会员单位1400余名代表参与了本次活动。

  四、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打造行业公信链 

  (一)建立完善管理人登记、产品备案和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从源头建设行业信用。 

  引入法律意见书制度,强化市场信用约束。在登记环节引入外部律师和法律意见书制度,通过律师的核查和风险披露强化管理人合规意识,促进律师和管理人之间的双向制衡。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聘请律师作为长期顾问,引导和敦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坚持合规建设,实现优胜劣汰。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申请信息核查,对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资金募集的合规、产品运作和风控机制、信息披露等环节重点把控,建立市场化信用制衡机制,持续优化行业生态。

  规范私募机构登记和展业行为,创造风清气正行业环境。自协会开放登记备案工作以来,大量私募机构盲目登记,长期没有展业意愿,很多机构不具备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正常运营基本条件,内部管理混乱,自律意识不强,不具备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这些机构占比一度超过登记机构总数的2/3,占用大量自律资源,干扰行业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部分机构从事民间借贷、P2P、众筹等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或公开推介,承诺保本保收益,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更有甚者,借私募基金名义搞非法集资,从事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有效遏制这些现象,扭转行业竞争乱象,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随后发布多次问答和解释,在私募基金集中地区开展培训、座谈,并于2016年5月1日和8月1日顺利完成两批次近1.1万家未展业私募机构注销登记工作,“扶优限劣”,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加强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规范执业准则。建立从业人员“信用+业绩”数据库,对从业人员考试情况、执业行为、违法失信情况以及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记录,以信用管理和业绩记录为基础,为私募基金成长为公募后备军提供制度化支持。在从业人员自律管理方面,先后发布《公募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管理人员注册备案规则》、《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修订《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推动基金从业资格管理从机构统一注册转为机构和个人均可注册。

  (二)全面推进私募自律规则体系建设,推动诚实信用深化到各项投资管理活动。 

  为推动私募基金长期健康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在加快构建7+2(7个自律管理办法和2个行为指引)自律管理规则体系,全面覆盖登记备案、募集行为、投资顾问业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合同指引、托管业务、外包业务。以登记备案为出发点,将市场与监管部门的博弈转为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通过透明的登记备案标准、明确的行业行为准则和有效的事中事后监测处罚,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秩序和博弈环境,让市场主体行为真正回归市场,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关注的焦点从监管部门回到自身信用声誉、客户利益和实体经济。《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守住合格投资者第一道防线,遏制违规募集,保护合规私募;《合同指引》针对契约型、合伙型与公司型私募基金差异化自律管理要求,提出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使私募基金区别于非法集资有充分认定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约束管理人恪守合同义务;《内部控制指引》为事后自律执纪提供可靠依据;《托管管理办法》防范基金资产运作风险;《外包服务管理办法》促进专业化分工。《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服务管理办法》针对募集职能和投资管理职能(投资决策权和下单权)分离现象,厘清募集、投顾责任。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明确底线,消除私募资管业务监管差异,今年上升为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发布《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1-3号》。通过上述努力,基本建成基础制度扎实、规则体系完善、底线明晰的私募自律规则体系。

  (三)建设一体化信息报送、披露、监测平台,依靠大数据管理和社会化监督强化行业-机构-人员信用体系。 

  建设集中统一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推动业务流程再造。2013年3月启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一期系统开发,初步满足机构登记和产品备案需求;2014年8月启动二期系统开发,完善数据报送机制,增加季报、年报和统计分析功能;2015年2月启动三期系统开发,打造集登记备案、行业自律、分类公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平台,涵盖私募基金和各类专户在内的全部资产管理业务。三期系统建成后,将实现机构登记流程再造,防范内部腐败;实现集合账户统一入口,为落实契约型和合伙型基金的税收中性奠定基础。目前,三期系统已运用于首次登记的私募机构。

  加强信息披露,提升行业诚信信用监控水平。打造统一信息公示系统、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性,强化社会监督。与百度共建私募地图,上线以来日均访问量突破10万人次,44%的投诉信息来自私募地图;与银河证券共建“私募汇”APP。打造私募基金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监测、抽样、分析,发现私募基金违法违规线索,为相关业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推进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技术应用,挖掘数据效能,将分散数据整合为完整的数据链和数据视图,积极引入工商、舆情、诚信、从业、身份等外部信息资源,形成全方位私募行业信息分析、处理、监测体系,推动自律管理从“人工判断型”向“技术导向型”转变,提升行业信用监控水平和管理效能。

  完善行业风险监测体制,提高风险预警水平。依托协会布设的资产管理业务机构、产品、人员基础数据库,构建资产管理业务数据中心,监测市场风险动态。初步建立行业风险监测指标和报告体系,形成涵盖融资方延迟还本付息情况、担保方风险事件、潜在风险评估、高风险债券持仓情况、高杠杆产品情况等系列报表。向监管部门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基本建立以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定期报告为主的监测报告体系。

  积极与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对接,实现信用管理互联互通。定期将被处分的机构及个人诚信信息报送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目前已报送19家机构及2名个人。定期统计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实施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准备对90余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做好协会的诚信建设工作。

  (四)强化自律检查,依法开展纪律处分和调解工作,落实行业信用约束。 

  发挥自律管理贴近市场一线的优势,加强自律检查主动性。四年来,协会不断适应监管转型,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强化抽查作用。依据是否会发生风险外溢等因素,确定抽查顺序,确保各家管理人都经历抽查。因地制宜,针对不同机构的不同情况,在风险揭示、合同内容、合格投资者要求等方面制定不同的抽查侧重点,探索引入专业机构针对重大疑难复杂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切实发挥自律检查的规范作用。

  坚持程序正义,优化纪律处分工作机制。制定发布《纪律处分实施办法》《投诉处理办法》《纠纷调解规则》《自律检查规则》等4项基础自律规则,配套建立投诉、受理、检查、调解、答复工作机制。特别是在重大纪律处分前,设有事前告知、申诉、复核、听证等环节,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事后设有网上公示环节,加强社会监督。成立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引入市场机构、监管部门、高校等专家资源,随机组成审理小组,切实保证纪律处分公平、公正。成立法律顾问专家小组,由高校、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业务专家组成,保证纪律处分的专业水准。4年来,共对180余家机构开展检查,纪律处分26家,移送证监会稽查局3家。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调解功能,积极化解决纠纷争议,保护投资者利益。2015年以来协会接到投诉信息1558件,成功调解行业纠纷百余件,涉及交易金额数十亿元,帮助投资者拿到调解补偿款逾千万元。协会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投保局联合开展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8家试点机构之一,通过司法确认,不断完善投资者纠纷处理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调解合作备忘录,共建调解智库。扩大调解机制适用范围,不设金额门槛,免费服务,使最广大的投资者能够享受调解服务。

  五、全方位服务会员,广泛提供行业公共品 

  (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行业合理政策诉求。 

  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小企业私募债、《基金法》配套法规修订、稽查执法、资产证券化、私募机构新三板挂牌、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等方面向监管部门反映行业意见建议。对《证券法》、《期货法》、《民法总则》、《反不正当竞争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十余部重大法律法规的修订提供有价值的行业意见。积极参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相关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制定和完善工作,就证券公司及基金子公司风控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子公司监管框架、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期货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期货经营机构监管工作规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非金融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办法以及证券公司另类、直投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文件,向证监会机构部、投保局、证券业协会等机构反馈意见。参与资产证券化负面清单调整工作,协助证监会推出《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一)》。

  (二)推动落实《基金法》,降低行业政策风险和运营成本。 

  推动《基金法》精神落地,为公私募基金争取公平待遇。2013年积极与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解决会员商标纠纷、税务稽查和债券利息税挂账等问题。积极向保监会、人社部反映行业意见,推动将专户产品纳入保险资产和企业年金投资范围、增加基金管理公司为企业年金受托人。2014年引入中证指数公司作为交易所债券第三方估值机构,鼓励市场竞争;就中国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新股申购失败相关事宜与证监会机构部、基金公司、证券业协会沟通,免除相关基金公司责任;完成基金专户银行间市场开户协调工作,发布《全面降低基金公司运营成本白皮书》;与恒生、金证、赢时胜、大智慧、胜科金仕达等5家信息服务商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降低行业运营成本;协调中登公司、期货保证金中心,解决契约型私募证券基金的证券及期货交易账户开户问题;商请发行部就华东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报价问题进行调查。2015年向人社部去函《关于恳请进一步加大对基金行业支持力度的建议》,建议合理区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中的公司责任与个人责任。与货币经纪公司、银行业协会、证监会债券部多次沟通,跟进解决货币经纪公司向基金管理公司收取服务费问题。及时摸底掌握行业涉及河北融投风险事件情况及相关诉求,提请监管部门关注,搭建行业与河北地方政府方面的交流平台,积极协调做好风险化解和维权工作。2016年组织行业专家向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专门讲解营改增问题,针对行业共性问题,向证监会报送有关公募基金行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和税负变化情况。贯彻落实证监会《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便利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积极构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三)搭建投资者教育服务平台,全面加强投资者教育。 

  建立常态化机制,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投教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在投教内容上,坚持树立基金行业正面形象、树立投资文化、引领行业规范发展,积极搭建以央视等主流媒体和市场化媒体为核心的媒体平台,2015年以来共主动发布稿件400余篇,《新闻联播》报道5次,央视和第一财经播出电视专题节目15期,组织开展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主题性专项媒体宣传活动18次;坚持强化基金知识普及与风险警示,2015年以来通过央视、手机短信、万德等资讯平台、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警示词条、分级基金下折警示近百次30余条,覆盖人群过亿。在投教形式上,更加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制作投资者保护动漫、私募基金动画片、H5行业宣传片等,适时发布权威行业数据,通过微信、互联网、客户端传播;更加注重用户体验,开发制作私募基金投资者保护扑克牌,两个月内向全国发放了50万副。协会充分发挥示范和主导作用,积极调动基金管理机构等市场经营主体、中介机构、地方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力量,通过组织“最美公募基金人”评选、“公、私募基金优秀投教作品”征集等活动,引领行业自发主动地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号召行业大佬、专家学者在市场关键时刻积极发声、形成合力,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者教育服务。

  建设投资者教育平台,引入科学评价机制,借鉴国际经验,不断提升投教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协会不断强化完善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功能,将其建设为开展投资者教育的主阵地。截止目前,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第100周,已经发布微信945条,文章近3000篇,95%原创,订阅人数超过31万人。协会官方网站日均IP点击从几千发展到近十万。协会在每年一度的《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初步开展中国个人投资者行为金融学研究;根据《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的总体部署,与投保基金共同编制客观评价公募基金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同时探索开展面对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问卷调查,通过这些客观、可比、持续、系统的量化成果了解投资者的真实状况与实际需求,评估投资者教育保护效果,改进工作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投资者满意度。充分调动协会的国际资源,组织《IOSCO投资者教育年度报告2015》等行业研究,组织“投资者关系研讨会”等行业研讨,促进和推动我国基金行业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提升投资者教育工作水准。

  (四)立足行业需求,提供多层次数据服务。 

  不断提升行业数据披露数量和质量。按月披露行业总体运行及风险情况,包括公募基金市场数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管业务统计数据;按季披露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基金管理公司专户业务、基金子公司专户业务规模排名等行业数据信息。

  为基金公司进行战略规划、业务评估、绩效考核、财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持。2015年8月正式上线公募基金数据报送系统,涵盖基金公司财务、人员、产品等多方面数据,向各家机构反馈若干关键数据的行业总数、平均值、中位数以及相对排名信息,形成数据生产循环良性链条,节约基金公司大量数据采购费用,为其财务和战略规划提供重要支持。2016年底,进一步明确报送口径,丰富财务反馈指标,相关功能拟于2017年初上线,为行业提供更为全面的数据信息。

  不断完善行业监管数据报送体系。基本建立以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定期报告为主、不定期专项报告为辅的监测报告体系,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周报》、《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证券市场情况周报》、《资管业务月度分析报告》、《资管产品风险监测季度报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为监管部门掌握市场风险提供重要依据。撰写多篇专项报告,包括《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股票情况报告》、《关于基金子公司风险排查工作的报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债券投资风险分析报告》、《基金子公司业务发展总结及风险状况分析报告》等。开展资管产品压力测试工作,掌握行业风险承压情况。

  持续完善产品运行监测指标体系(PF表)。初步建立了包括静态监测、关联监测、预警监测在内的资管业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基本涵盖产品从设立至清算的全生命周期。在此基础上,针对二级市场风险热点,补充增加了对资管产品参与大股东增持、员工持股计划、单一股票质押和股票定增、投资债券市场情况等监测报表,并完善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月报,加强基金专户资金投向和运用的信息收集。

  加强行业专业化研究。自2012年起,共完成《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分析报告》、《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分析报告》、《中国基金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报》等年度报告各5期,不断优化丰富内容体系。编写出版《公募基金法律法规汇编》、《新兴金融机构发展分析及引进策略研究》等书目,完成《2014年全球创业投资者信心调查报告》,并被国务院采用。先后撰写完成《货币市场基金发展与监管》《众筹发展报告》《艺术品投资研究报告》《私募基金创新发展需求调查报告》《基金参与金融衍生品市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评估报告》《基金子公司专户业务发展评估报告》《2015年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评估报告》《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备案情况报告》《银行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模式分析》《回归资产管理本质,统一监管势在必行》等研究报告,组织编译《IOSCO投资者教育年度报告2015》、《开放式基金:未来75年》、《统一谨慎法和信托的未来》、《下一个五年:多德弗兰克法案后私募基金投资顾问法规》、《稳健增长与经济泡沫》、《SEC关于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摆动定价修订的草案》、《希拉里资本利得税改革计划》等,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先后完成发表《私募发展正当时 FOF恰逢花开——全球FOF行业发展与监管启示》、《私募基金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情况报告》等文章。2015年创办协会刊物《声音》,共编发60余期。

  开展国际研究和专项研究。每周编译《国际动态简报》,每季度通报全球基金行业数据,完成多项国际专题研究,编发出版《基金业国际动态简报》100期汇编、150期汇编。与MSCI合作,从宏观、市场、策略、风控和MSCI中国股票市场风险监测五个维度为会员开发并发送月度研究报告,共计42篇。建立基金公司国际业务基本信息报送制度,探索制作基金公司国际业务月度报告,促进行业国际业务发展。

  (五)加强行业交流,开展大规模行业培训。 

  加强新《基金法》学习。新《基金法》颁布后,协会组织媒体宣传报道,协助证监会相关部门编写《新基金法条文解析》,在官方网站投资者教育板块设立专栏,在行业中力推新《基金法》培训,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组织7期针对公募和私募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班,249家会员机构1988名从业人员参加了学习。为引导媒体准确理解《基金法》理念内涵,提高行业报道的专业客观性,举办5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媒体培训班,来自215家媒体机构共394人参加培训。

  组织法规政策培训,提升会员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就《基金法》修改后配套的相关法规规则组织多场培训,提高行业依法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2013年以来,举办多期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创新及合规培训班、合规与风险管理业务培训班、资产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系列培训班、兰州基金管理公司合规风控培训等,参加人数达数万人次。为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正确理解登记备案内涵,在私募基金管理人集中地区开展23期登记备案办法培训班,针对“二五公告”举办13场培训会,参加培训人员超过3500人。与各地证监局、地方协会合作,举办私募基金自律规则培训会7场,参加人员超过1800人。举办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专题业务培训3场。制作私募登记备案培训视频课件,通过远程培训系统和微信服务号开放,观看数量超过2.4万人次。2015年11月远程培训系统上线以来,共注册学员46245名,完成在线学习23.3万学时。

  打造全方位行业交流平台。2012年创办“专家讲坛”,迄今共举办55期,2014年创办“私享汇”和“晚间沙龙”,已分别举办23期和79期,参会人员累计超过2万人次。举办各类研讨会和论坛75场,参会人员累计超过2.2万人次。

  (六)稳步承接和启动行业资格考试。 

  顺利组织多批次从业资格考试。2012-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累计报名14.6万科次,近4万人通过考试。2015年7月顺利承接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组织编写考试指定教材《证券投资基金》,举办2次全国48个城市的统考,2次4个城市的预约式考试,报考人数30.2万,参考科次55.5万,通过考试人数达20.6万。2016年将预约式考试扩大到18个城市,推出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周预约考试服务。2016年9月份增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科目, 9月1日出版《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要点与法律法规汇编》。2016年已完成全国统考3次,预约式考试4次,针对高管的周考8次,累计报名197.2万科次。发布4期违纪处理公告,对737名考试违纪人员进行通报处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积极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试教材编写,力争2017年一季度出版发行。

  六、优化行业外部环境,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新空间 

  在行业外部环境方面,制约我国资产管理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是长期资金来源不足、长期资产不够充足、长期资金与长期资产对接机制不够有效。在资产端,实体经济中有太多可投资资产还没有被金融工具挖掘出来,金融资产集中于信贷、债券等被动式资产,可连续定价、交易并提供长期回报的权益型资产严重不足。在资金端,整个金融体系中存在过多短期资产,期限错配和高杠杆问题突出。以银行理财资金为代表的短期资金流动性泛滥,到处加杠杆,寻求无风险收益,给资产管理业长期稳健发展带来很大冲击。协会深刻认识到行业发展的环境危机,坚定不移地拓展长期资金和长期资产对接机制,为行业长远发展开疆拓源。

  (一)积极推动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建设,推动短期理财资金向长期资金转化。 

  目前,我国正面临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金投资管理机制尤为重要。一方面,可以将当期财富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长期资本,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全体国民通过养老金分享经济增长成果,更好地满足养老跨期支付需求。可以说,一个成熟完善的养老金体系既是资本市场的压舱石,也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国际国内经验均表明,养老金与资产管理业辅牙相倚、共生共荣。基金业协会持续参与、推动我国养老金制度的顶层设计,重点是第三支柱个人养老账户制度建设。

  积极参与一二支柱养老金投资管理制度改革。协会联合行业力量,陆续研究撰写《养老金改革与资产管理行业白皮书》、《国外雇主养老金发展及对我国企业年金的启示》、《关于职业年金投资管理制度设计的若干建议》等报告,积极向财政部、人社部等相关部门建言献策。协助证监会机构部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充分表达行业专业能力和发展诉求。

  倡导以税收递延个人养老金账户为核心的第三支柱养老金制度,推动大众理财资金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配合财政部研究制定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方案,提交专题研究报告27篇,主要研究报告报送国务院。与中央和地方各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倡导税收递延基于个人账户,允许个人自主配置养老型公募基金等各类符合要求的金融产品。

  大力开展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宣传,倡导以公募基金作为养老金最佳投资工具。联合中国基金报推出《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正当时》特刊,联合投资公司协会(环球)和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举办“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在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上海外滩财富论坛等多个会议发表养老金主题演讲,联合举办“养老金战略资产配置”专题研讨会,通过济安金信腾讯指数向公众和养老金管理部门阐述公募基金作为养老金配置工具的优势,持续开展养老金投资教育。

  (二)推动长期资金-投资工具-基础资产三层架构建设,探索长期资金进入资产管理路径。 

  大力推动发展公私募FOF,为理财资金对接资产管理创造条件。积极组织研究境外FOF监管措施,编纂《私募证券类FOF基金手册》,在《声音》内刊发表《美国证监会对基金中基金投资的监管规定》,推动《基金中基金(FOF)运作指引》出台。联合行业力量,积极研究中美ETF发展情况与差异,分析我国ETF发展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推动ETF产品创新,为FOF以及其他大类资产配置需求提供更多基础工具。

  大力推动资产证券化,为资产管理提供优质投资标的。协助证监会推出《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一)》;完善资产证券化产品备案规则,发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控制指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举办资产证券化业务培训班,培训从业人员1500人。

  推动发展公募REITs,吸引保险、银行理财、社保、养老等长期资金进入公募基金。协调行业成立REITs研究小组,深入研究REITs法律基础、产品设计、投资方式、税收处理等关键问题,完成《美国REITs发展情况》、《推动REITs发展:意义、国际经验和我国REITs的税收负担》、《关于我国REITs制度路径选择的报告》、《我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制度路径与税收政策建议》等报告,得到财政部、证监会相关领导的高度关注和批示。与债券部共同牵头起草完成《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指引》。与全美不动产投资信托协会共同举办“REITs制度与投资国际研讨会”,向证监会报送《发展不动产投资信托 助力PPP供给侧改革》报告,推动银行理财资金通过第三支柱养老金对接REITs,助力PPP供给侧改革。

  (三)顺应私募发展需要,推动私募法律法规建设。 

  积极推动私募基金上位法和监管法规的制定修订。派员参加国务院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起草工作,积极提供专业意见、数据支持和方案论证;积极参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研讨和调研,推动行业法律法规建设。积极参与私募挂牌新三板和新三板做市商制度设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制度落实工作。

  (四)沟通完善税收政策,推动有利于长期资本形成的税收环境。 

  积极推动资产管理税收政策中性透明。协会多次向财政部提交有关资管行业发展和税收情况研究报告,包括《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税收报告》、《关于建立推动资产管理市场健康发展的税收体制的思考与建议》、《税收中性原则与资产管理行业税收政策》、《以税收制度促进天使创投基金形成的建议》、《关于建立支持投融资体系的税收制度的研究报告》等,倡导有利于长期资本形成的公平、中性、透明、统一的税收环境。研究“营改增”对行业的影响,密切关注行业税负变化情况,积极帮助推进解决行业在“营改增”过程中理解和执行存在模糊和不确定的问题,及时反映行业税收疑难问题,改善行业税收环境。

  积极推动第三支柱养老金、REITs享有合理税收激励。在养老金50人论坛、养老金国际研讨会、REITs国际研讨会等公开论坛上阐述以税收政策推动长期资本形成的理念路径,公开发表《用专业化和制度化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入市》,参加人社部、国办等内部研讨,积极推动税收政策为REITs、养老金等服务于大众利益的长期投资活动提供合理的税收激励。

  (五)营造良好国际交流环境,服务走出去战略。 

  一方面,在境内举办双边、多边行业交流活动,成功举办第11届中国基金业国际论坛,与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爱尔兰、卢森堡、阿联酋、俄罗斯等联合举办资产管理行业论坛。另一方面,积极组织行业“走出去”,联合行业机构参加全球投资业绩标准年会、英国另类投资协会年会、英国私募监管研讨会、美国投资公司协会年会、博鳌亚洲论坛金融合作会议等重要国际会议,与多家境外协会签署MOU,为行业双向开放创造有利环境。

  (六)凝聚行业力量稳定市场,积极应对股市异常波动。 

  股市异常波动前,协会始终坚持合规风控常态工作不懈怠,及时警示行业风险。面对2015年上半年火爆行情,协会在行业培训、大型公开论坛和会议上,反复强调行业要做好合规风控管理,呼吁行业要充分吸取06、07年由于行情过热而伤害投资者的教训。在2015年4月10日沪指站上4000点时,协会召集20家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负责人进行座谈,发布简报《本轮行情具备合理性过多杠杆给市场带来较大不确定因素》,对股市波动中的杠杆风险提出了警示。2015年6月初,协会组织发布《公募基金行业价值投资倡议书》,倡议公募基金及时关注创业板风险,回归价值投资,强调行业要以流动性管理为重点,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协会积极凝聚行业力量稳定市场。一是鼓励行业主动发声,组织发布《艳阳总在风雨后》倡议书,号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展现齐心协力、同舟共济的强大正能量。通过“公募基金看大市”等新闻宣传主题,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巩固市场信心。二是发动行业救市,积极为救市方案建言。为缓解市场断崖式下跌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协会及时发布《公募基金坚信资本市场能够健康稳定发展——25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会议纪要》,引起行业热烈反响,共有94家公募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响应。其中,84家公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26.87亿元投资旗下基金,72家公募基金管理人的758名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承诺将个人资金3.51亿元投资旗下基金。同时,协会向证监会建议救市不以救指数为目标,而以提供流动性为重点,委托专业机构管理证金公司救市资金,以专业手法激活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信心。三是及时收集统计市场风险数据,为监管决策提供支持。在A股市场异常波动期间,协会及时组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报送资管产品投资二级市场报表,定期形成资管业务投资证券市场周报,并对资管产品投资二级市场的风险进行压力测试,为监管部门全面评估市场风险提供重要依据。

  股市进入稳定期后,及时反思市场暴露出的重点问题。一是深入调研结构化分级产品,及时向证监会提交《关于近期市场行情下分级基金有关问题的报告》、《分级型结构产品助推市场暴涨暴跌统一监管势在必行——近期对结构性产品调研的启示》以及《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管产品参与股票配资情况的报告》,提出相关建议。二是修订自律细则,严格控制资管产品杠杆上限。组织完成《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修订工作。三是加强跨部门合作,健全风险监测机制。组织召开投资总监暨合规联席会,总结本次市场波动教训,反思行业在创业板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与中国结算共议基金产品账户数据交换机制、份额和估值数据备份机制等合作事宜。

  四年来,成绩取之不易,这是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行业机构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协会上下全体员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第一届理事会,向各位领导、向在协会发展中给予指导关心帮助的中国证监会、民政部及有关部门、各会员机构、行业其他机构以及协会全体员工表示衷心感谢。另外,孙杰会长、韩康副会长、曹殿义副会长、汤进喜副会长分别因年龄、工作调动、身体健康以及个人发展原因离开领导班子,范勇宏、周月秋、陈敏、林利军、江先周等副会长、高良玉监事长,田仁灿、许小松、吴晓辉、李勍、李爱华、杨新丰、尚健、刘纯亮等理事,刘树军、何宝、陈昌宏、周一烽、裴长江、吴姚东等监事因工作变动离开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他们为协会的诞生和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请允许我代表协会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表示真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特别是孙杰先生作为协会首任会长,以坚定的改革精神和开阔的国际视野,带领班子全体成员,奋发有为,实现基金业协会从无到有并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顺利承接基金法和证监会有关职责授权,构建行业服务自律基本格局,为今后行业融合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行业仍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一是《基金法》未获得资产管理行业大法地位,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碎片化,缺少统一监管和公平竞争环境,大量本质上属于资产管理的业务使用合同委托关系而不是信托关系约束,通道盛行,产品嵌套层级繁多,扭曲行业发展;二是《基金法》内涵未得到充分落实,契约型基金、合伙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在IPO、税收等方面存在非公平待遇,不利于投资者保护和行业公平竞争;三是行业产业链发育不足,在资金端缺少长期资金来源,在资产端缺少有稳健长期收益的权益型投资标的,资产管理还没有成为长期资本形成的主要工具,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资本市场买方功能;四是行业自律还不满足快速发展需要,登记备案与会员管理机制尚未理顺,大量非会员私募机构信用良莠不齐,无法实施有效的自律管理;五是协会服务能力与行业发展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会费机制不稳定,协会薪酬待遇对专业人才吸引力不足,应届毕业生占比过高,工作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不足,与全面开展服务自律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届理事会任重道远。

  回顾过去,资产管理业创造了不平凡的光辉业绩;展望未来,我们对行业前程充满信心!今年是长征胜利80周年,协会将与行业一道,在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的领导下,弘扬长征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将全面建成现代资产管理行业的宏伟事业践行到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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